CEPA是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》的缩写,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签署。

根据 CEPA安排,2004年1月1日起,内地对273个税目的香港产品实行零关税,包括纺织品、服装、电子、食品、钟表、电器、首饰制品、纸制品、化妆品、化工产品等众多门类;此外内地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以上273种以外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。同时,在CEPA框架下有六个附件,对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自由贸易作出了提前于WTO协议进程的安排。

CEPA无论是对香港,还是对内地,都是一项重大的政策机遇。
全程企划:海南珠江不动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68559033
开 发 商:海南(上海)润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商业顾问:特邀香港商业管理公司
物业管理: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6717383
售 楼 处:海口市大同路30号(省中行对面,女人街东侧)